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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校区办

发布时间:2012-12-27 15:31:00

一、清河校区基本概况

清河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清河昌平路南段26号,占地面积43431.19平方米,目前,校区校舍建筑面积49321.4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8955.46平方米;办公用房2436平方米;学生公寓
10014平方米;其它用房8219.78平方米。校区家属楼总建筑面积19696.16平方米。

学校在清河校区设有校区联合党总支、校友校史工作办公室、高教研究室(发展战略研究室);设有安全稳定处、后勤管理处、离退休工作处、图书馆、电教中心、计算中心、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等部门在清河校区的办事机构;设有清河校区家委会。

校区的教学工作由驻校区各学院统一安排,经济管理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理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体育部等院(部)在校区设有教学、管理和学生工作办公室。

校区各类教室、机房、实验室设施齐全。校区设有塑胶田径运动场,塑胶篮球、排球、羽毛球场,木结构气膜馆等,以及为师生提供服务保障的相应场所。

二、清河校区主要职能

学校在清河校区设有清河校区管理办公室,负责清河校区的综合协调与管理工作,校区管理办公室设主任1人,管理人员2人。主要职能:

1.配合校内其他相关部门对校区公共建筑和设施及时进行给排水、电、暖、消防维修和校园绿化及公共卫生的清理。

2.对宣传部设置的宣传栏及电子屏进行巡视管理。

3.按时开启清河校区校长信箱,及时向相关部门转交信件,协助有关部门完成校区信访工作。

4.按照学校工作部署,负责校区安全维稳和校区巡查工作,配合安稳处不定期对校区安全进行排查。

5.配合经管学院和研究生院及其它部门进行一年一度的迎新工作。

6.注意倾听学生意见并及时向学校反馈,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化解矛盾,配合学生部门开展工作。协调教学单位、职能部门为学生及社团服务。

7.做好寒、暑假及各类节庆假日的校区值班和记录工作。

8.配合街道办事处及学校有关部门按期进行所属地区的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

9.负责居民楼公共走道和南家属院公共卫生清理工作;配合社区为家属院居民做好相应服务工作。

10.依据学校与北京市海淀区鹏农工商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书,每年按时按约定交纳操场土地租赁费。